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举办2016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
二、培训时间
5月14日-5月21日。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采取集中辅导、观看教育片、学员自学、小组讨论等形式,围绕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及奋斗目标,党的纪律、优良传统和作风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怎样做一名做合格共产党员,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等内容对学员进行培训。
四、组织实施
本次培训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协助完成。本次培训分两个班(东莞校区一个班,湛江校区一个班),每个班按学院分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安排一名辅导员作为指导老师,小组组长由一名学生骨干担任。
五、具体要求
1、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培训前认真组织召开培训动员大会,严格推选优秀的党员发展对象参加培训,明确党课学习的纪律,并指定辅导员协助学校党校做好培训工作;认真填报《2016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报名表》,于4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gdmczzb@126.com,纸质版经二级党委(党总支)签署意见后,按校区报送党校办公室(组织部)。
2、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集中辅导和小组讨论实行现场签到,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
3、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联系人:李秀丽(东莞校区,0769-22896165);
杨晓聪(湛江校区,0759-2388511)。
附件1:《二级学院党组织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名额分配情况》
附件2:《2016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广东医科大学党校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