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本部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党政管理干部,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人事处、工会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党政管理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法
1.考核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5号)、《关于提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和理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广东医政发〔2016〕144号)、《广东医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广东医政发[2004]130号)和《广东医学院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广东医党发[2009]16号)。
2.个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考评会进行个人年度总结,干部个人述职,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本部门(单位)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民主测评分”和“考核建议等次”填上考核表,负责人签名。
3.对“优秀”人选的推荐,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按本部门(单位)应参加考核的党政管理干部总数15%以内的比例推荐(含处级、科级、科员级),部分部门(单位)人数较少,“优秀”人选计算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组织部汇总各部门(单位)上报的“优秀”名单,提交学校考核小组及分管校领导审议后,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
4.人事处汇总全校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报学校领导研究后,对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若无异议,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月1日—3日:个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表》。
2017年1月3日—6日: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考评会,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和干部评议评分工作。
2017年1月9日—12日:分管校领导和考核工作小组对部门(单位)推荐的“优秀”等次建议人选进行审议。
五、有关说明
1.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管理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年度工作考评会既是对一年工作的总结,也是互相交流工作经验、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取长补短的平台。
2.根据《关于提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和理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广东医政发〔2016〕144号)文件要求,今年年度考核优秀人数占考核总人数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今年各部门(单位)推荐“优秀”人选不搞差额,分管校领导及考核工作小组审议后原则上按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报学校人事处,希望各部门(单位)推荐“优秀”的人数比例严格控制在15%以内。
3.请各部门(单位)于2017年1月9日前将“2016年度考核情况报告”(见附件1)及考核表纸质版(双面打印)报送所在校区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bg@gdmu.edu.cn。
联系人:迟宏罡0769-22896170
杨晓聪0759-2388401
附件:1.2016年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情况报告(样式)
2.2016年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表
3.2016年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评分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