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党发〔2012〕20号
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辅单位、研究所、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机构调整如下:
一、成立发展规划处。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行政级别为正处级,设正副处长各1名。
二、党委宣传部和团委合署。党委宣传部和团委行政级别均为正处级。党委宣传部设正副部长各1名。团委工作相对独立,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三、成立社会合作处。行政级别为正处级,设正副处长各1名。
四、成立国际交流学院。由外事办和外语教学部合署成立国际交流学院,行政级别为正处级。目前仍单独运作,条件成熟再正式挂牌运作。
五、成立东莞科研中心。与粤西高校分析中心并列为学校两大公共科研平台,两个平台相对独立,不设行政级别,平台负责人作为中层干部管理。
六、成立生命文化研究中心。挂靠发展规划处。
中共广东医学院委员会
广 东 医 学 院
2012年11月13日
抄送:学校领导,工会、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14日印发 校对人:王小燕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