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通[2015]8号)
全体中层干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进一步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组电传[2014]78号)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15年中层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由于该项工作在干部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且2015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要求发生部分变化,经研究决定召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说明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4月15日(周三)下午16:00时。
二、会议地点:湛江校区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东莞校区行政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全体中层干部(含无级别)
四、主持:蔡丽明
五、议程:
1.2015年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新要求说明
2.2015年干部个人事项表格填报规范说明
3.党委书记江文富同志讲话
会议重要,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请假。请自备稿纸、铅笔。
会后请各位中层干部尽快填好表格,密封后于4月24日之前交到两校区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迟宏罡,0769-22896170;王建军,0769-22896165。
党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4日
附:参会人员名单
王双苗 陈家杰 雷 鸣 李子丰 吴征宇 谭秋浩 茹正开 祝葆华 官成浓 李国明
权 日 林海文 宁 静 邵积荣 邓树勇 周大江 杨 丹 何志巍 吴 汪 周光纪
唐湘涓 李明意 黄 然 吴柱国 陈 珊 黄 喆 刘新光 李 军 谢培豪 孟庆勇
谭 平 李宝红 冯明英 唐焕文 刘卫红 万崇华 陈 凯 郑江敏 陈文杰 倪少凯
黄祖辉 曾 荣 陈 灿 徐 盈 邓丽琼 鲍 波 蔡 春 赖焱烽 解奎龙 蔡定彬
龚柏松 陈 婷 聂 彤 陈炳权 周忠伟 李果明 贾振斌 彭浩晟 吴 华 陈 军
庞美富 凌振华 黄蔚春 李建德 周佑军 陈 涛 胡艳军 杨海云 许崇泰 岑伟强
陈晓光 张 毅 王 瑾 梁志勇 郭锦海 茅晓颖 徐军发 黄育宽 陈 敏 鲁澄宇
丁喜生 倪进东 王辉群 雷光和 王广宁 张怀岺 尚文刚 陈 明 杨劲松 郭绍波
冯有辉 董浩军 陈利权 罗泽斌 刘华锋 杨志刚 张良清 王珠乾 王智强 傅骏蕃
戚怡庄 海旗钟 庞 和 陈 晓 李华文 徐美奕 揭新明 叶 华 杨慧龄 饶绍奇
黄遵楠 马俊领 杨艳艳 施建明 叶广材 王小燕 梁伟钧 苏汝好 陆小宇 蔡丽明
陈 惠 王 诚 刘良能 黄耀宁 刘国模 廖少玲 潘清明 张 静 史建强 吴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