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将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医党发〔2016〕9号)积极主动推动有关工作,按照通知精神将各个规定动作做到位。
2.各二级党组织要给党支部配发党旗,开展党支部活动时要“挂党旗、亮身份”,活动要严肃活泼。党旗要做到认真妥善保管。
3.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在学校新闻网和学习教育专题网上宣传。要将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树立为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传播好声音。
4.请各二级党组织安排一名党务工作者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络员,并于5月16日(周一)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络员工作要认真负责,做好材料收集,负责联络和日常资料报送、资料建档等工作。
5.每月月底(25日)前,请联络员填写月报表,经所在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审核后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彭立乾,联系电话:0769-22896170;杨晓聪,联系电话:0759-2388401。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