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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6-05-26 13:08  

党组通[2016]15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七一”前,各党支部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今年“七一”评选表彰活动及“四问四做起”活动,现就做好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与“七一”评选先进活动同步进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部署,各党支部具体实施。

一、评议对象

全校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二、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依照党中央对党员“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和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如下: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对党忠诚,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重点从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工作业绩方面。是否具有责任感、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点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学生党员侧重于学业成绩。

3.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重点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评议。

4.宗旨意识方面。是否做到把党的宗旨落实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重点从是否深入基层、深入师生,真心诚意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等方面进行评议。

5.遵章守纪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重点从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是否组织纪律涣散、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等方面进行评议。学生党员侧重是否存在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三、评议档次

评议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1.优秀:民主评议“优秀”率在50%以上且排名在支部党员总数的前20%(离退休党员的前10%)的,可评定为优秀党员。

党支部注意:民主评议“优秀党员”要与推荐到学校七一表彰的“优秀党员”区分开来,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是评选本支部的优秀党员,推荐到学校七一表彰的“优秀党员”是在本党委(总支)范围内按分配名额推荐。

2.不合格: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或公开散布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观点的评定为不合格党员;民主测评“不合格”率在50%以上或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3.其他评定为合格党员。

4.预备党员不评定档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内容、要求、程序与正式党员相同,但不评定评议档次。“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的支部和二级党组织意见栏内请填写“预备党员不评定档次”。

四、评议程序

1.党员自评

每个党员对照评议内容的“五个方面”开展自评,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或2)。

2.支部民主评议

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先向支部报告自评情况,然后党员互评,最后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3)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评议档次,评议结果报送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

3.二级党组织审议

二级党委(党总支)审议各支部报送的评议结果,讨论并统计汇总评议“优秀”的党员名单,报送的优秀党员数控制在党员总数的20%以内。 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材料报送

(1)报送民主评议党员材料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将全体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2)、“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附件5)、“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汇总表”(附件6)、“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说明”(附件7)纸质版盖章后于6月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附件5、6、7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zb-bg@gdmu.edu.cn报送时请将教工的和学生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分开。

(2)报送七一表彰优秀党员名单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及支部推荐七一表彰情况,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分配名额于6月8日前报送受学校党委“七一”表彰的优秀党员名单到党委组织部。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防止走过场。

2.每个党员必须参加民主评议工作。对外出党员,支部要事先联系党员,确保其参加评议活动。

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要归入个人档案,填写时要双面打印,不得随意变更格式和内容。

4.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将每名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在党务信息统计系统中录入。

联系人:李秀丽(东莞校区,0769-22896165);

杨晓聪(湛江校区,0759-2388401)。

附件:

1.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教工党员用表)

2.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学生党员用表)

3.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支部用表)

4.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支部用表)

5.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 (二级党组织用表)

6.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汇总表(二级党组织用表)

7.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模板)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6日

附件【附件7: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说明(二级党组织用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汇总表(二级党组织用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二级党组织用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支部用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支部用表) (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学生用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教工用表) (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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