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通[2015]16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新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为适应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我校于今年5月初印发了《广东医学院发展教工党员工作细则》和《广东医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细则》精神,指导做好全校发展党员工作,现将组织学习《细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安排
各二级党委(总支)、党支部在五月份组织学习《细则》一次,其他时间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
二、学习方式
1、党委(总支)学习。各二级党委(总支)召开党委(总支)扩大会议(扩大到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细则》全文。
2、支部学习。各党支部在5月份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一次《细则》全文。
3、学习要求。通过阅读文件、研讨交流、对照检查等方式,对《细则》各项规定特别是新增加、有变化的内容学深学透,将学习《细则》融入到发展党员的具体工作中,对照检查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按照《细则》规定去执行,及时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组织好对《细则》的学习、宣传和实施。
2.检查考评。 学校党委将于今年“七一”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细则》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党委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重点检查:
(1)发展党员工作是否按照《细则》要求去做,程序是否规范,发展党员过程的时间点是否合理,是否按照程序规定的时间及内容一步一步进行。
(2)检查党员档案材料,查看发展党员过程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
(3)检查发展党员支部会议讨论情况记录本,记录是否详细,如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过程、讨论情况、表决情况等。
(4)检查发展学生党员“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5)检查是否按学校计划发展学生党员。
(6)检查党费的收缴情况,查看党员工资一览表、党员缴纳党费一览表。
联系人: 李秀丽,0769-22896165。
附件:1.《广东医学院发展教工党员工作细则》
2.《广东医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