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通[2015]19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文件精神和《关于推进湛江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湛文明委[2014]14号)、《关于推进市直机关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湛直党工发〔2015〕5号)的要求,现就我校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广东医学院志愿服务总队(总队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校团委),指导和协调学校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须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建立教工和学生的志愿服务分队,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层层落实。
二、招募登记
(一)报名申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应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性质和专长,组建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分队。个人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申请加入各志愿服务分队。
(二)登记造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对志愿者队伍建档造册,详细记录每位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和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并每半年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每位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
(三)报送材料。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6月7日前完成志愿者队伍组建和初步招募工作,并将基本情况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原已组建志愿者队伍的请做好规范登记和队伍壮大工作)。联系电话:0769-22896165,电子邮箱:gdmczzb@126.com。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组建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作为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切实抓紧抓好。每个党员都要提高认识,积极登记注册,踊跃参加志愿服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进志愿服务的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的内容,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情况也作为今后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各类校院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广泛发动,壮大队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认真组建并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既要重点发动党员、团员,也要广泛动员其他干部职工参加。
(三)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师生需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活动服务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倡导志愿者每周志愿服务1小时,全年志愿服务不少于50小时,努力提高志愿服务的实效。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报纸杂志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的意义和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开展集中志愿服务时,尽量统一志愿者标识,党员戴党徽,团员戴团徽,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活动开展情况及先进典型要及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广东医学院志愿者服务队报名登记表
附件2.广东医学院志愿服务队花名册
附件3.广东医学院志愿活动登记表
广东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共青团广东医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