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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席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6-09-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12月召开。为做好我校党代表的推选工作,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湛委[2016]9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广东医科大学出席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严格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见附件2),填写《出席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出席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

2.代表选举工作时间进度表

3.出席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

中共广东医学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广东医科大学出席中国共产党湛江市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广东医科大学出席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

一、党代表的条件

我校推荐出席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应为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党代表人选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具有一定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

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党代表素质的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品行要求,严格组织把关,严格人选资格条件,严把人选的政治关、素质关和结构关。凡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法、身份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

二、代表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湛江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总数为500名,我校为一个选举单位,党代表名额1名。

三、提名推荐单位的划分

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负责组织所辖党支部的提名推荐工作,分别如下:

1.湛江校区机关党委

2.东莞校区机关党委

3.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党委

4.研究生学院党委

5.基础医学院党委

6.第一临床医学院党委

7.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

8.第三临床医学院党委

9.医学检验学院党委

10.护理学院党委

11.药学院党委

12.公共卫生学院党委

13.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

14.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15.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16.湛江校区综合党委

17.东莞校区综合党委

四、代表产生的办法

我校出席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经我校召开党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0%。

代表选举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推荐提名,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提出推荐人选名单。代表人选的酝酿、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召开工作会议。布置市第十一次党代表的推选工作。

(二)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初步人选(9月6日-9月29日)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布置代表推选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讨论,进行广泛推荐提名,将推荐人选名册报基层党委(党总支)。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提名推荐情况报告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后连同推荐人选名册报党委组织部汇总,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3.党委常委会按照多于代表3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组织及纪检、审计、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对推荐人选的情况进行核查,其中领导干部需核查个人事项。

4.将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发至各提名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进行酝酿协商。

5.学校党委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形成沟通书面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

6.学校党委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反馈意见,召开党委常委会,按多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7.考察。发布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形成考察材料。

8.学校党委形成初步人选名册、登记表和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征求意见。

(三)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10月10日-17日)

1.学校党委召开全委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公示。在全校范围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学校党委向湛江市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四)正式选举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10月20日-28

1.学校党委发布正式选举通知,党委组织部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做好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2.学校党委将市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和市委组织部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3.学校党委向市委呈报代表选举产生的报告、代表名册和代表登记表。

4.经湛江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对我校选举产生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批复后确定为正式代表。

六、组织领导

湛江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是在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基础。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要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我校的代表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湛江校区杨晓聪电话:2388401

东莞校区王建军电话:22896165

附件2:

出席湛江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时间进度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初步人选

1.学校党委研究讨论我校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并报湛江市委组织部。

9月5日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工作会议,布置代表推选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广泛推荐提名,将推荐人选名册报基层党委(党总支)。

9月6日-9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将推荐人选名册报党委组织部。

9月12-13日

(14日上午12点前报人选名册到组织部)

4.学校党委常委会按照多于代表3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9月19日

5.征求学校党组织及纪检、审计、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对推荐人选的情况进行核查,其中领导干部需核查个人事项。

9月20日- 21

6.将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发至各提名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进行酝酿协商。

9月20日-21

7.学校党委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形成沟通书面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

9月21日-23

8.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按多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9月26日

9.考察。发布考察预告,组成考察组。

9月26日-27

10.学校党委形成初步人选名册、登记表和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征求意见。

9月28-29日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11.学校党委召开全委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10月10日

12.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0月10日-14

13.学校党委向湛江市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10月17

正式选举代表

14.发布正式选举通知,党委组织部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做好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10月20日-21日

15.学校党委将市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和市委组织部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10月24日-26

16.学校党委向市委呈报代表选举产生的报告、代表名册和代表登记表。

10月27日-28


附件3:

出席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任职务

性别

民族

籍贯

学历

出生年月
(岁)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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