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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学期有关党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6-09-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学校党委在发展战略研讨会暨中层干部培训会上,提出了“建设特色鲜明、同类先进、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发展目标。这对新时期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围绕新的要求、新的标准,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干出新的业绩,为学校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添砖加瓦、保驾护航。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强化主责意识,结合本学期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1.按照《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广东医党发〔2016〕9号)文件要求,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三季度、四季度全体党员专题组织讨论,组织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带头做好表率,在学中做,从做中学,立足岗位做出贡献。

2.按照《关于落实学校2016年“书记项目”的通知》(广东医党办〔2016〕6号)文件要求,落实好“书记项目”,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效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四新四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切实推动“书记项目”上水平、出成果。

3.按照《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广东医党发〔2016〕7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党建品牌的创建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培育打造,不断丰富完善党建品牌内涵,切实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4.按照《广东医科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责任清单》(广东医党发〔2016〕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精神,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要对照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并在网上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广东医科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年底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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