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基层党组织2023年上半年组织生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党组通〔2023〕07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基本方式。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为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精神、提境界、提状态,进一步抓作风、抓执行、抓落实,以党的建设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现就学校各基层党组织2023年上半年组织生活学习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重点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具体学习内容详见附件《学校各基层党组织2023年上半年组织生活学习要点》
二、有关要求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第一课,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中之重,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2.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在现有的活动载体上,不断优化载体、创新方法,特别是要善于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创新组织生活载体,努力为党的组织生活开辟新的阵地,不断推进组织生活内容、形式、方法的创新,进一步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多形式开展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资源,全方位提升广大党员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3.注重学习实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应对风险挑战、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党支部要从严从实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4.强化监督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加强对所辖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指导,定期对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检查,不断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各支部要在党委组织部提供的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认真规范做好记录,按照要求认真规范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
附件:《学校各基层党组织2023年上半年组织生活学习要点》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