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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创建、培育及“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工作细则》的通知
2022-08-12 07:09  




〔2022〕12



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医科

大学“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创建、培育及

“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

评选工作细则》的通知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

现将《广东医科大学“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创建、培育及“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2年75




广东医科大学“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创建、

培育及“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

评选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积极推进学校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以高水平党建引领学科高质量发展,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广东医科大学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和学校《关于深入开展“牢记初心担使命,争做育人大先生”主题活动(20222024年)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学科建设中党员骨干带头攻坚克难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与学科建设双融双促,同频共振,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广东医科大学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精神,深入开展“牢记初心担使命,争做育人大先生”主题活动,引导和组织广大党员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带头学习强素质、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当先锋、带头服务自律树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努力成为工作的模范、岗位的先锋、业务的能手、学习的标兵、服务的表率,强化学科建设中的党建引领作用,助力学校高水平大学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建设目标

通过对“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的创建及培育、“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的评选表彰,在各学科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力争开创“一岗一旗帜”的良好局面;通过周期性建设,力求让“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创建、培育及“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工作凝练成为学校“十四五”期间学科建设领域的标志性党建品牌;通过树立先进党员典型,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力促学校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使党员的示范引导、带头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使师生医护员工学有模范、赶有目标、超有榜样,为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凝聚更大的力量。

三、“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的创建要求和标准

(一)岗位要求

以两年为周期,授予“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的党员应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带头示范,争当学科建设先锋,争当新时代学校事业开拓的先锋;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做到两个先行:比师生群众先行,比普通党员先行。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养好。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业务水平好。治学态度严谨,对学科建设贡献度较大,能够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主要研究方向稳定、特色和优势明显,在学科建设领域能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科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ESI学科培育等;学术选题时,要自觉着眼于学校学科群建设的需要,服从于学科群发展目标;在学科交叉整合过程中,主动找准与学校凝练形成的若干学科方向的对接点,自觉服从、服务于学校学科发展大局。业绩材料的时间周期为近五年。

3.工作作风好。热爱教育、科研事业,牢记人民教师的初心和使命,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把论文写在中国大地上,兢兢业业干工作,默默无闻做奉献,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

4.表率作用强。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学校各项工作以及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在本单位(部门)和服务对象中认可度高。

5.纪律意识强。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廉洁自律。

(三)创建程序

1.学科推荐。各学科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创建对象的推荐工作。曾被授予学校“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的党员原则上不能重复申请。

2.遴选确定。学校对各学科申报情况研究确定后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3.创建培育。创建期为两年,各“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创建对象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开展创建工作,至创建期满前,按要求提交考核、验收材料。

四、“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的评选

(一)评选时间

 “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创建期满前。

(二)参评对象及名额

曾授予“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但未评上“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的党员。每一轮评选“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十名,宁缺毋滥。

(三)评选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作用突出。敢于承担重要的工作、困难的工作和重大的任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行为规范,办事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学校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无违纪违规现象。

3.成果业绩突出。在学校布局的“123N”学科体系建设中业绩突出、贡献度高。突出在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项目申报、高水平学术团队引育、重点平台(实验室)建设、高水平论文发表、教学科研成果奖励、重大成果转移转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技能竞赛获奖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效

(四)工作安排

1.评议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依据评选要求进行评议推荐。

2.评审推荐。学校召开集中评审会议,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负责人集中介绍本单位候选人有关情况,评委专家根据候选人的实际表现评审推荐示范岗人员名单。

3.学校审定。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4.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5.宣传表彰。授予广东医科大学“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并加以宣传,营造学比赶超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亮岗示范。按照设岗明责、亮岗示范的原则,授予“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党员应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动态管理。学校定期对授予“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党员进行考核评议,对不符合岗位标准者应及时进行调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挂牌1.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校纪校规的情况;2.发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情况;3.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4.发生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5.其它严重影响“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形象的情况。

(三)注重实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依托“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活动载体,制定好相应的活动计划,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针对性,注重操作性,确保“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加强宣传。要以“学科攀峰党员先锋岗”创建、培育及“学科攀峰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为契机,积极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向先进学习、创一流业绩。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先进事迹,展示新时期学校共产党员的时代风貌,擦亮学校党建引领学科高质量发展工作品牌。





















抄送:工会、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科大学党委办公室         2022年7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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